比如你在菲律賓不幸被搶,第一反應當然是報警。警察會問案發經過、地點、失物、嫌犯特徵,調監控、問路人,如果順利也許能抓到人。但問題是,抓到以後怎麼辦?
很多時候,嫌犯抓到了,但如果你不提起正式指控,他很可能過幾天就被放了。即使起訴,司法流程非常拖拉,從立案到判決可能要拖幾個月甚至幾年,中間還得你不斷出庭作證,耗神又耗時。很多受害人中途就放棄了。
此外,法院案子積壓嚴重,流程緩慢,很多嫌疑人在審理期間就能保釋,甚至繼續作案;證據不充分的案子也常常被駁回,嫌犯等於“白坐幾天”就出來了。
所以你會發現,在菲律賓,很多犯罪分子“抓了也沒用”,不是警察不抓人,而是司法系統跟不上,訴訟成本太高,結果就是有罪也難判。
為什麼菲律賓很多罪犯抓了又放?真相可能比你想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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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龍到現在都沒抓到,真沒用
給錢就能出來,還盤什麼

政治問題你能讀的懂你就不幹狗推了
這個你就搞不明白了,很多綁架犯跟裡面是有勾結的
真相是,塞錢立刻放人,懂嗎?
犯罪成本太低了這個國家
所謂的民主都是被利用規則的民粹罷了
有錢誰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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