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機場鬧的那個人是陽光的主管,叫“秋水”, 他回去是一定會判十幾年的。
他在這邊花了2000多萬p以上,也是找了很多關係的。沒辦法,國內點名要他的。這邊政府保不住他,只能把他遣返。
他被送回去是陽光裡面的人都不敢想象的。大家都說他花了很多很多錢,怎麼還會被送走?
他是今年7月底被第二次又抓回來的,他的下屬說他真的很冤。
去年沖陽光的時候,他在現場交了錢,然後出去的。而且已經出去很久了,都沒事情。
然後今年7月份,他們公司有個行政,馬來西亞人。還有個主管叫“白菜”,這個主管把這個馬來人給打了。
然後這個馬來行政就報警了,去抓“白菜”。然後白菜的老婆叫“美娜”,菲律賓警方只找到了“白菜”他老婆“美娜”,然後用“美娜”的手機發消息給“秋水”,結果秋水開車過去就被pacoo的人給按頭了。
總共3個人被抓 “博飛” “秋水” “美娜”。
12/5遣返當天,我還和“美娜”聊天,“美娜:說沒事,能解決的,不會被遣返。結果被遣返了。
昨天遣返誰都不意外,但把”秋水“和”美娜“遣返走了,是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不過五樓的證人有六個人主動申請被遣返走,不然五樓是不會被遣返的。回去估計也是十年起步。
這個事情可以找任何一個之前在陽光園區上班的老人去驗證,就知道我說的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