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成員尚未就賭場能占綜合娛樂設施多大比例達成一致。
泰國.- 國務院(CoS)尚未確定一旦合法化綜合度假村中賭場應占的百分比。國務院秘書長帕空·尼爾普拉蓬表示,相關機構最近就草案進行了四次討論,但尚未就此事達成結論。
副財政部長朱拉蓬·阿蒙維瓦表示,他的部門已要求國務院修改法案,規定每個擬議的娛樂綜合體大約10%的面積可以用於賭場。然而,他表示,這一比例可能不會被納入法案,因為這可能使法律不適應未來的經濟情況。
草案提議發放30年賭場許可證,有10年續簽選項。它還規定,綜合設施應位於指定區域,並由在泰國註冊的公司運營,最低實繳資本為100億泰銖(約2.83億美元)。一個由總理領導的政策小組和一個監管機構將監督該行業。
本周早些時候,泰國交通部長蘇裡亞·瓊格朗基特表示,由於土地面積、河景和改建為遊艇碼頭的潛力,曼穀港可能是一個適合娛樂綜合設施和賭場的合適地點。
瓊格朗基特還是副總理,他告訴《曼穀郵報》,他接到了他的副手瑪納蓬·查羅恩斯裡的指示,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評估在港口地區開發娛樂綜合設施的可行性。當被問及其他地點如林查班或芭堤雅時,瓊格朗基特表示,最終決定權在國家委員會手中,交通部沒有權力決定地點。
另見:政府給國務院50天時間審查泰國賭場立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