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線上賭博收益徵稅的指導意見。巴西聯邦稅務局特別秘書處稅務總協調處由Rodrigo Augusto Verly de Oliveira負責,在聯邦官方公報(DOU)上發布了關於輔助義務、對在巴西或國外線上賭博所得的所得稅徵稅等相關問題的諮詢意見。主要點: * 參與賬戶公司(SCP):-即使是自然人的明顯合伙人,也被視為稅務目的的法人-必須在CNPJ註冊並履行輔助義務。* 巴西的賭博收益:-按月度累進表在源頭徵稅。-金額在年度調整申報中提前支付。* 國外的賭博收益:-通過當月收到的carnê-leão收集,使用月度累進表。-所支付的稅款被視為年度調整申報的預付款。-稅收適用於當月獲得的全部獎金,不扣除費用或賠償損失。* 固27讚·0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