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合法赌场,传来大消息。泰国财政部公布了《赌场法》公众听证会的结果,提议设定泰国资本最低比例为30%,并规定不超过7个赌场经营许可证。
财政部建议设立外国名义股东的框架,支持泰国赌场在具有潜力的旅游区设立赌场,包括普吉岛(Phuket)、清迈(Chiang Mai)、春武里(Chonburi)、罗勇(Rayong)、华欣(Hua Hin)和曼谷(Bangkok),并规定合法赌场面积占地为5-20%。
泰国政府关于打造新经济引擎的政策,已经制定了推动“综合娱乐体”(Entertainment Complex)业务发展的方针。内阁(คณะรัฐมนตรี,简称ครม.)早在2024年4月已原则上批准了该方针。
此外,泰国内阁还指派财政部进行相关法律草案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并设立了委员会,研究如何开设综合娱乐中心(Entertainment Complex),以解决非法赌博问题并为国家经济带来利益。
近日,泰国财政部就《综合娱乐业务法案》(简称《综合娱乐法》)公开征集意见,并自2024年8月2日至8月18日在官网上开放意见征集。
该《综合娱乐法》草案共包括9章85条,法律草案的核心内容是为整合目前泰国各类旅游和娱乐场所,更好服务泰国及外国游客。
《综合娱乐法》草案的关键内容规定,“综合娱乐体”是指根据本法附录所列的多种类型的娱乐场所业务,包含泰国合法赌场业务。同时,“赌场”被定义为专门设定的场所,允许进入进行合法范围内的活动。
此外,经营综合娱乐中心的企业必须为注册在泰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上市公司,且已缴足的资本不得少于100亿泰铢。
获得许可证的上市公司将被豁免适用有关外资经营业务的法律,同时不适用1992年《上市公司法》第67条和《民商法典》第1105条第3款的规定。
由泰国国有部门直接控制“地下经济”,可以直接减少原本藏匿民间的违法犯罪,一切“灰色擦边”开始走向“正规营收”,创收有方向,税收有记录。
这对于泰国社会的安全秩序整顿而言,无疑是稳定和正向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