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和投注秘书处(SPA)在本周三(15日)的联邦官方公报中发布了SPA/MF 41号令,该令修正了之前的规范,并定义了从投注收入中转账的程序。运营商应每月直接向法律指定的接收者缴纳金额,可以设立非营利的私人法律协会来排序、系统化和合理化转账操作。
向国家体育系统的实体进行的转账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对应于分配给体育领域的36%:
I - 通过按每项体育竞赛中固定配额投注彩票的收入比例分配资源;和
II - 根据竞赛规则或类似工具规定的资源分配规定,如2018年第13.756号法第30条,第1款-A,第III项,a款。
该令规定,使用或转让运动员的形象权和其他无形权利以宣传和执行固定配额投注彩票的对价将在民事合同调整中商定。
当体育活动参与者不属于国家体育系统的实体,且比赛组织不由巴西实体进行时,转账将完全转给国家管理该活动所涉及的体育模式的组织。
如果国家实践实体参加由非巴西实体组织的国际比赛,转账应按单独的比赛或游戏进行,并在国家管理体育模式的组织实体和国家实践实体之间平均分配。
在涉及巴西运动员或俱乐部的国外比赛中,将适用国际比赛的规则到国际投注市场。
在没有比赛规则的情况下,投注运营商应联系比赛组织者,以查看是否可以就该主题制定特定规则,否则无法将事件构成为固定配额投注的对象。
投注运营商可以设立非营利的私人法律协会来排序、系统化和合理化所述转账的操作。基于本条成立的协会将专门从事转账和操作的分配和操作。
投注运营商可以为令中预见的目的设立多个协会,禁止同时加入多个协会。
通过加入协会,协会成为投注运营商的代理,用于执行令中规定的资源分配的转账,以及向公共权力和法定受益人提供账目,但不影响投注运营商的责任。
成立的协会负责接收预定的财务投入,每月将金额转给法定受益人并指出每项投注竞赛中收集的投注量,每月发送从运营商收到的数据以及相关计算和支付给奖金和投注秘书处。
它们还应每年向公共权力和法定受益人报告所进行的转账,采用资源管理中的最佳诚信和公司治理实践。
来源: G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