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薩諸塞州的立法者在眾議院和參議院提交了旨在合法化和規範線上賭場的雙重措施。這些法案,HD 4084和SD 2240,提出了一個規範網路博彩的框架,並建議聯邦建立一個互聯網博彩基金,用於收集和分配馬州線上賭場的收益。
代表丹尼爾·卡希爾和參議員保羅·R·菲尼引入了這項提議的麻薩諸塞州網路博彩立法,該立法提供了一個雙重許可系統:第一類許可證與現有的賭場運營商掛鈎,第二類許可證則針對獨立實體。
該法案允許六個第一類許可證。每個現有的實體賭場運營商將被允許與兩個線上平台合作。此外,還將有四個不受限制的第二類許可證。
根據提議的規則,每個運營商將被要求支付500萬美元的許可費,有效期為五年,而從馬州線上賭場產生的毛收入將被徵收20%的稅率。這與其他已經合法化網路博彩的州大致一致。
如前所述,所產生的稅收將進入互聯網博彩基金,然後按以下方式分配:
儘管麻薩諸塞州博彩委員會正在研究擴大賭博合法化的潛在影響,但目前還沒有可用的賭場運營收入預測。
一個值得注意的條款是授權一個專門用於線上撲克的第二品牌。根據SD 2240的第6(b)(1)節:“每個互聯網博彩平台應在單一獨特品牌下提供,但每個互聯網博彩平台可以使用第二個獨特品牌提供撲克。”
該立法還包括鼓勵州際合作的機制。SD 2240的第24節允許MGC建立“互聯網博彩互惠協議”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使麻薩諸塞州能夠加入多州玩家池進行諸如線上撲克之類的遊戲。
這可能為麻薩諸塞州加入多州互聯網博彩協議鋪平道路,該協議已經存在,旨在增加線上撲克的玩家流動性。目前已簽署該協議的州包括內華達州、德拉瓦州、密西根州、新澤西州和西維吉尼亞州。預計賓夕法尼亞州將很快加入該協議。
麻薩諸塞州加入了馬里蘭州、紐約州、懷俄明州、印地安納州和新澤西州等已提交線上賭場相關立法的州。
除了線上賭場立法外,參議員約翰·基南還提交了SD 1657,呼籲對體育博彩立法進行廣泛改革。這項立法將包括對即時投注和道具式投注的全面禁令,以及對每周投注超過1000美元的人進行強制性負擔能力檢查。基南還提議將線上體育博彩的稅率提高到51%,與紐約州和羅德島州等州相匹配。他在2024年提出了類似的修正案,但很快被參議院駁回。
麻薩諸塞州立法者推動合法化線上賭場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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