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警察總署經濟犯罪抑制司(ECD)司長塔普警少將通報,ECD第三分司在法院批准下,於近期在曼穀、春武裡府和普吉府聯合開展代號為“Crypto Phantom”的專項打擊行動,目標直指非法數字資產兌換商店。
此次行動共對8處目標場所展開搜查,包括住宅、商業樓宇及數字資產兌換公司。警方查獲了大量電子設備、銀行賬簿、手機、監控系統、公司註冊檔案、納稅記錄以及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大量數據。
塔普警少將指出,這些非法兌換場所不僅涉及洗錢,更被查實是多起綁架、搶劫、敲詐勒索等案件的資金來源。據初步統計,相關資金流動已超過140億泰銖,部分案件與中國電信詐騙團夥有關。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商店在未獲得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授權的情況下,秘密提供加密貨幣兌換服務,已構成違反《數字資產業務法》的行為。其客戶群體主要來自俄羅斯、中國及其他國家,資金來源疑與毒品交易、電話詐騙、戰爭資金等非法活動相關。這些資金通過匿名區塊鏈錢包進行兌換,以規避金融監管和稅務追查。
數據顯示,8家店鋪合計處理超過1000筆數字資產交易,金額高達425,104,595 USDT(約140億泰銖)。所得資金大多留在泰國,用於交易和投資房地產,部分流入春武裡和普吉等熱門地區的房地產市場。
更令人關注的是,這些店鋪雖註冊為泰國公司,其股東和經營者為泰國人,但多數與中國或俄羅斯籍配偶聯合經營,實際資金則由外籍配偶提供。警方還發現,這些店鋪並不向泰國人開放,僅接待外國客戶,店面標註“提供數字資產兌換服務”,工作人員也多為外籍人士。
行動中,警方在普吉一間店鋪保險箱中查獲大量圓形加密幣模型,目前正在檢驗其材質是否為真金。有關這8家店鋪的12名負責人及股東已被傳喚接受調查,初步確認至少5人涉嫌違反《數字資產業務法》。
塔普警少將強調,這些非法商鋪雖持有由泰國中央銀行頒發的貨幣兌換許可證,但根據泰國法律,開展數字資產兌換業務還需獲得SEC許可。目前,泰國僅有33家獲得授權的加密貨幣交易商。
他呼籲公眾與企業提高警覺,切勿與未獲許可的數字資產平台進行交易,以免捲入洗錢或跨國詐騙犯罪鏈條。根據修訂後的2025年版《數字資產業務法》,非法經營者可被判處2至5年監禁,並處20萬至50萬泰銖罰款,每日還可追加不超過1萬泰銖的罰款,另有可能違反《反洗錢法》與《防詐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