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將修改通訊法以打擊網路賭博馬來西亞提出對 1998 年《通信和多媒體法》(CMA,又稱 588 號法案)的修訂,朝著加強其數字監管框架邁出了重要一步。通信部長法赫米·法齊爾提出了這項法案,旨在應對網路賭博、詐騙、網路欺淩和針對兒童的犯罪等現代挑戰。這是自 26 年前該法案頒布以來首次提出修訂提案。擬議法案的範圍擬議法案涵蓋了廣泛的問題,反映了數字威脅日益複雜的情況。從遏制線上賭博和詐騙到解決網路欺淩和針對兒童的性犯罪,修正案旨在提供強有力的解決方案,以保護馬來西亞人在網路空間的安全。第 233 條將“冒犯”一詞替換為“極其冒犯”,細化了構成違法行為的範圍。這一變化旨在明確法律標準並更有效地執行這些標準。擬議修正案的重點23讚·0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