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裡蘭卡板球運動員Praveen Jayawickrama因承認違反了板球的《反腐敗規則》,被國際板球理事會(ICC)處以一年的禁賽處罰。這一禁令源於他違反了ICC《反腐敗規則》——一項旨在維護板球運動誠信的規章制度。
禁賽事件經過
今年八月,Jayawickrama的一位老同學(稱為[MR X])聯繫他,要求他協助操控即將舉行的蘭卡超級聯賽比賽。[MR X]向Jayawickrama和另一位球員(稱為[PLAYER A])提供了豐厚的經濟報酬,希望他們參與操控比賽。儘管Jayawickrama拒絕直接聯繫[PLAYER A],但他向[MR X]提供了[PLAYER A]的電話號碼。然而,Jayawickrama未能將此情況報告給反腐敗部門(ACU),這也是他被指控的關鍵因素之一。當他發現[MR X]正受到警方調查時,刪除了所有與腐敗接觸相關的消息,包括涉及付款金額的詳細資訊。這種阻礙調查的行為是導致他最終被禁賽的主要原因之一。
指控概述
2024年8月,Jayawickrama被指控違反ICC《反腐敗規則》的三項關鍵條款,這些指控主要涉及他未報告腐敗接觸和阻礙後續調查。
Jayawickrama的最嚴重指控之一是妨礙ICC反腐敗部門(ACU)的調查。他刪除了可能作為腐敗接觸證據的關鍵消息,違反了《反腐敗規則》第2.4.7條,該條禁止任何妨礙或延遲調查的行為。同時,他還因未向ACU報告兩起腐敗接觸而被判有罪。儘管接受了反腐敗培訓,他未能向指定官員報告這些事件,這一疏忽直接違反了規則第2.4.4條的規定。
因未報告接觸事件,Jayawickrama不僅違背了ICC的信任,也使自己面臨嚴厲處罰。Jayawickrama被處以一年的禁賽,其中六個月的禁賽期因其認罪並配合調查而被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