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轟動一時的“中國電詐頭目在泰被捕案件”,警方透露了最新的案情偵訊資訊。11月10日在泰國南部省份 Nakhon Si Thammarat 電信詐騙呼叫中心的團夥中,一名中國電詐團夥核心成員,系在躲藏了7個月後,向泰國警方自首。
33歲的中國男子江宅田,通過律師聯繫了泰國警方,表示打算自首。江宅田隨後,於昨天(11 月 10 日)被帶到曼穀的網路犯罪調查局 (CCIB)。
在 3 月 29 日突襲了 Nakhon Si Thammarat 的四個呼叫中心詐騙基地後,33歲的中國男子江宅田成為逮捕令的對象。該詐騙團夥由一名中國公民經營,以來自泰國、俄羅斯、日本和中國的受害者為目標進行詐騙。
在突襲中,警方逮捕了 90 名呼叫中心的詐騙犯罪分子,並查獲了包括 192 台電腦、854 部手機和 SIM 卡、22 台路由器和 342 個銀行賬戶在內的證據。
而該詐騙中心的總部設在一位名叫 Raewadee Theeppaiboon 的 51 歲泰國女性擁有的土地上,她當時是該省 Chandi 分區的副市長。Raewadee 還被指控從該案犯罪行動中收受經濟利益(租金)。
進一步調查顯示,該團夥的頭目中國男子江宅田,設法逃脫了逮捕。江負責將每個騙子從他們的住處運送到辦公室工作。他成功地逃脫了抓捕,並在投降前躲藏了七個多月。
而近日江宅田竟然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而他將面臨四項指控,包括:
刑法第 211 條:參加秘密社團或犯罪團夥。
刑法第 342 條:冒充他人實施欺詐。
《計算機法》第 14 節:將虛假資訊導入計算機系統,對個人或公眾造成傷害。
防止和制止參與跨國犯罪組織第 5 節:成為跨國犯罪組織的成員。
對江的處罰將在開庭期間討論。
但是據知情人士透露,該案件撲朔迷離,33歲的中國男子江宅田的自首行為疑似“替人頂罪”,警方正在深挖案件細節。針對其自首情節,還需要更多證據鏈,和法律依據。
在相關案件中,10 月,泰國某電詐呼叫中心詐騙團夥之一在曼穀遭到突襲,兩名泰國公民和一名中國領導人被捕,並繳獲了 18,000 多件詐騙設備,警方發現超過 550 萬泰銖在他們的非法活動中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