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賭博基金會指出,泰國的娛樂綜合體法案更多關注賭場,而不是清晰地說明國家將如何從中受益。
該法案將由財政部於下月提交內閣。基金會秘書長塔納坤(Thanakorn Komkrit)表示,該法案的細節與最初的規劃大相徑庭,偏離了新加坡模式,承諾的豪華酒店和購物中心等設施被大幅削減,而重點幾乎完全轉移到賭場。
該法案取消了會議廳和音樂會場地等重要元素,模糊的法規可能導致政策實施的不一致。對泰國公民的入場費被限制在每人5000泰銖的規定,批評者認為該費用未來可能會被削減或完全豁免,使賭場更易於進入。缺乏專門的監管機構和減輕賭博相關危害的基金也引起了擔憂。
塔納坤強調,該法案沒有清楚說明如何從相關商業活動中徵稅。該法案賦予了由總理主持的政策委員會廣泛的權力,使其可以在不需要公眾意見的情況下決定綜合體的位置、許可持有人和稅率,這可能會偏袒投資者,對他們施加低稅率,並允許他們持有許可證長達30年,租賃土地長達99年。
儘管有這些擔憂,財政部副部長朱拉蓬(Julapun Amornvivat)認為該法案可以成為經濟的變革者。
他表示,該項目在投資和運營階段可以產生可觀的收入,投資期內GDP可增長0.2%,項目開始後至少增長0.7%。
該法案概述了包括購物中心、酒店、運動場和主題公園等綜合設施的框架,但賭場仍是重點,30年的許可證費用為50億泰銖,外加每年10億泰銖的年費。
財政部估計每個綜合體的投資超過1000億泰銖,每年產生40至500億泰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