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眾議院法案10987將使禁止海外博彩運營商的措施制度化。
菲律賓。- 菲律賓立法者已批准眾議院法案10987的第二次閱讀。該提案是五個類似法案的合并,旨在制度化總統費迪南德·R·馬科斯·Jr.於11月份下達的禁止海外博彩運營的命令。
根據擬議的立法,那些被發現違反禁令的人將面臨四至六年的監禁和不少於100,000菲律賓比索(約1,700美元)但不超過500,000菲律賓比索(約8,500美元)的罰款作為初犯。第二次違規的懲罰將是六至八年的監禁和最高100萬菲律賓比索(約17,000美元)的罰款。在第三次及以後的違規情況下,處罰將是八至十年的監禁和最高1000萬菲律賓比索(約170,000美元)的罰款。
一份參議院委員會報告警告說,儘管禁止海外博彩運營,與海外博彩有關的犯罪集團仍然活躍。委員會報告編號514概述了人口販賣、金融犯罪和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如何持續存在。
據報道,賭場和綜合度假村已成為前海外博彩運營商的新中心,他們正在利用包機協議維持線上賭博和非法金融活動。
該報告由參議院副少數黨領袖裡薩·洪蒂維羅斯提交,她還擔任參議院婦女、兒童、家庭關係和性別平等委員會主席。她表示,特別經濟區被詐騙行為濫用,加密貨幣交易已成為從線上欺詐和販賣中洗錢的重要手段。她說:“我們辦公室收到報告,前海外博彩工作人員被重新安置到位於帕拉尼亞克的一家賭場,住在與以前海外博彩運營商設置類似的宿舍中。”
委員會分享了一系列建議,包括起訴地方官員。它要求政府澄清行政命令第74號,特別是第2(b)節,該節規定:“此定義不包括在PAGCOR運營的賭場、獲得許可的賭場或與包機協議的綜合度假村進行的線上機會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