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泰國已發布法規草案,規定當地賭客進入賭場的要求。
今年 1 月中旬,有報道稱泰國內閣批准了一項法案,將該國實體賭場合法化,總理巴東丹·西那瓦將該法案視為保護公眾和增加國家收入的一種手段。
關於入場要求,草案規定,泰國本地人必須擁有至少 5000 萬泰銖(148 萬美元)的定期存款,且存款期限至少為六個月,才能進入該國的賭場。除此之外,還要求入場費上限為 5000 泰銖。
當然,這仍然只是一份草案,將會舉行公開聽證會;然後該法律需要得到內閣批准,才能提交議會審議。
值得了解的是:泰國最近的一項調查發現,大多數泰國反對派反對賭場和線上賭博立法
雖然目前泰國實體賭場合法化的法案還只是內閣批準的草案,但國家控制的賽馬、官方彩票和某些體育博彩都是允許的賭博形式。
有關網上賭博合法化的討論也已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