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媒體報道,泰國《綜合娛樂場所經營法案》草案將於2025年4月9日提交眾議院審議,為全力推進該草案,泰國政府基於內閣秘書處提供的數據,制定了28項次級法規,全面覆蓋綜合娛樂場所的運營與監管,以表明政府建立完善監管體系,確保綜合娛樂場所運作透明,和支援新經濟和投資轉型的決心。
以下是28項草案次級法規的詳細內容:
1. 由皇家法令指定允許設立綜合娛樂場所的區域(第45條)
規定設立綜合娛樂場所的區域、地點及數量,由國王頒布,處理時長為法案生效後的180天內;
2.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娛樂場所遊戲區域比例(第49條)
規定娛樂場所內遊戲區域的比例,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3.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許可證申請所需檔案或證據(第50條)
規定申請許可證所需提交的檔案或證據,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4. 由部級法規規定許可證費用(第52條)
由總理府和內政部制定許可證費用標準,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5. 由皇家法令制定許可證持有者可豁免的法律(第54條)
制定許可證持有者可豁免遵守的法律,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6.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其他業務經營的通知期限、標準、方法及條件(第55條)
規定通知其他業務經營的期限、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7.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關於修改業務形式、計劃、措施、細節及期限的標準、方法及條件(第56條)
規定業務修改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8.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與私營部門聯合投資的審查流程(第59條)
規定與私營部門聯合投資的審查流程、監管及跟蹤方法,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9.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關於延長業務啟動期限申請的標準、方法及條件(第60條)
規定延長業務啟動期限申請的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0.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授權管理或部分業務轉讓的標準、方法及條件(第65條)
規定授權他人蔘與經營或轉讓許可證權利的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1.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僱傭泰國籍員工的比例(第67條)
規定娛樂場所泰國籍員工比例,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2.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服務場所的營業時間及地點(第69條)
規定服務場所的營業時間、地點及吸煙區,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3.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賭場內的賭博類型(第70條)
規定賭場內允許的賭博類型,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4.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賭場賭博的標準、方式及細節(第71條)
規定賭場賭博的方式及細節,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5. 由綜合娛樂場所監管辦公室規定賭場運營工具或設備的標準(第73條)
規定賭場運營工具或設備的標準,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6.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賭場工作人員的資質及禁入特性(第75條)
規定賭場工作人員的資質及禁入特性,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7.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許可證續期的標準、方法及條件(第75條)
規定許可證續期的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8. 由部級法規規定許可證續期費用(第75條)
由總理府和內政部制定續期費用標準,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19.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許可證替代證的申請標準、方法及條件(第76條)
規定向負責人申請許可證替代證的標準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0.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業務終止申請的標準、方法、期限及條件(第77條)
規定終止業務的標準、方法、期限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1. 由政策委員會規定賭場運營監管標準(第79條)
規定賭場監管標準、反洗錢措施、賭場控制系統及預防和解決賭場相關問題的措施,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2.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賭場登記、入場費標準及禁入特性(第80條)
規定賭場登記、入場費標準及禁入特性,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3.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泰國籍人士參與賭場賭博的審查標準、方法及條件(第81條)
規定審查泰國籍人士參與賭場賭博的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4.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廣告宣傳及促銷活動標準、方法及條件(第85條)
規定廣告宣傳及促銷活動的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5. 由部級法規制定行政措施或民事罰款的標準、方法及條件(第87條)
由總理府和內政部制定行政措施或民事罰款的標準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6. 由部級法規制定上訴提交及審查期限的標準與方法(第88條)
由總理府和內政部制定上訴提交及審查期限的標準與方法,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7. 由管理委員會規定工作人員證件樣式(第90條)
規定工作人員身證件樣式,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28. 由部級法規制定民事罰款的標準、方法及條件(第95條)
由總理府和內政部制定民事罰款的標準、方法及條件,處理時長不超過180天;
上述28項次級法規須在《綜合娛樂場所經營法案》草案於政府公報上公布並生效後的規定時間內完成,以確保法案通過眾議院審議後能夠高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