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聯邦高等法院近日對一起重大跨國網路詐騙案件作出裁決,判處15名中國籍、2名菲律賓籍及1名巴基斯坦籍被告各一年監禁,並處以每人100萬奈拉(約合人民幣4,800元)罰款。刑滿後,所有外籍人員將被遣返回國。
此案由尼日利亞經濟與金融犯罪委員會(EFCC)主導偵辦,審理過程在最大城市拉各斯的三家聯邦法院進行,主審法官為Chukwujekwu Aneke、Ayokunle Faji與Yellim Bogoro。被告在庭審中均承認罪行。
涉案中國公民包括:彭利歡、張金榮、何坤、郭龍龍、張華齋、林浩博、陳福生、陳東東、王功林、潘才瑜、黃仁堅、張曉磊、陳遠、吳永安、陳鑫;另有兩名菲律賓人Rachelle Cabalona與Caselyn Pionela,以及一名巴基斯坦人Khurram Shahzad。
調查顯示,這一團夥在拉各斯一棟高樓內設立詐騙中心,誘導本地青年假冒外國人身分,運營虛假投資平台實施詐騙,意圖操縱市場、擾亂金融秩序。檢方以“網路恐怖主義”對其提起公訴。
法院裁定,除判刑與罰款外,所有作案設備、資金與數據資料將充公歸國家所有。刑滿七日內,移民局將啟動強制遣返程序。
該案被視為尼日利亞近年來規模最大、涉外人員最多的網路詐騙案件之一,引發社會高度關注。EFCC表示將繼續打擊非法外籍網路犯罪集團,防止類似組織在本地設立據點、危害經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