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總理佩通坦於3月27日主持內閣會議,正式審議通過引發廣泛爭議的《綜合娛樂中心法(含合法賭場)》草案。該法案在經曆四輪民意徵詢後,以80%的支援率獲得通過,現正式進入議會審議程序。
【法案核心內容】
經營規模限制:
賭場區域佔比不得超過綜合娛樂中心總面積的10%
僅限在政府指定的經濟特區設立
本土玩家准入機制:
泰國公民需出示連續6個月不低於5000萬泰銖(約合1000萬人民幣)的定期存款證明
外籍遊客不受資金門檻限制
監管體系:
設立獨立管理委員會
實施全天候電子監控系統
強制執行反洗錢合規審查
【立法進程提速】
值得關注的是,原定3月11日提交的草案被延至不信任動議辯論結束後審議。政治觀察家指出,此舉有效規避了反對黨借題發揮的空間,展現了佩通坦政府高超的政治運作能力。
【民意基礎堅實】
法案在最後一輪公開徵詢中(2月28日-3月14日)獲得:
71,289人次參與
57,031人支援(80%)
14,258人反對(20%)
【後續議程】
法案將按以下程序推進:
① 下議院一審(預計4月中旬)
② 上議院複核(5月初)
③ 樞密院最終審議
④ 國王禦准後生效
【經濟影響預估】
據泰國財政部測算:
首年可創收120億泰銖稅收
帶動相關產業就業5萬人次
吸引外資規模達300億泰銖
【爭議焦點】
反對團體質疑:
高額存款門檻涉嫌"為富人開綠燈"
可能加劇洗錢風險
對社會風氣的潛在影響
總理府發言人吉拉育強調:"該法案經過國務委員會三次修訂,在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管控間取得了謹慎平衡。"
註:根據立法程序,即便議會通過,法案仍需經過為期90天的公示期方能正式實施。旅遊業者已開始籌備配套服務,預計首個綜合娛樂中心將於2026年在芭堤雅投入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