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中央調查局(CIB)技術犯罪抑制司近日宣布,警方在羅勇府Ban Chang縣、北欖府Bang Phli縣以及春武裡府Bang Lamung縣聯合展開打擊行動,成功搗毀一個跨境中資電信詐騙團夥,共逮捕31名涉案嫌疑人,包括13名中國籍和18名泰國籍人員。
該團夥涉嫌非法拘禁“人頭賬戶”持有者,強迫其配合詐騙資金轉移活動,若有違抗或不從,則會遭到圍毆恐嚇。
查扣資產超600萬泰銖,涉多項嚴重罪名
警方在現場查獲大量作案工具及資產,包括49本銀行存摺、49張銀行卡、66部手機、2台筆記型電腦、3輛汽車、2輛>機車、超過100萬泰銖現金及其他貴重物品,總價值估計超過600萬泰銖。
所有嫌疑人均被控包括以下多項罪名:
共同詐騙公眾
冒用他人身份實施詐騙
輸入虛假資訊入計算機系統
洗錢
參與有組織犯罪
非法持有第一類毒品(如搖頭丸、冰毒)
非法持有第二類精神活性物質(如氯胺酮)
受害者經曆曝光:“開店賣貨”騙局誘騙投資
案件的線索來源於一起電詐受害者報案。該名受害者在Facebook上看到一則銷售廣告,點擊連結後被引導進入名為“Shopping Center”的Line群組(群內人數超過700人),群內主要討論商品買賣。
受害者上架商品後,一名“買家”迅速表示有意購買。此後,管理員以“註冊店鋪”為由,誘導受害者點擊名為“SELLER CENTER”的釣魚網站,並引導其填寫完整個人資料。
完成註冊後,管理員進一步指示其添加一名“財務會計人員”的Line賬號,稱由其處理提款事宜。然而,在商品交易“完成”後,對方告知因未完成“可見度測試”,無法提款,並引導其加入另一個名為“開啟店鋪可見度”的新群組。
在該小群中,受害者被要求多次向系統“充值資金”,以“提高店鋪活躍度並賺取利潤”。初期確實可以提現部分款項,但在追加更多資金後,平台以各種理由拒絕提款,最終導致受害者累計損失達290萬泰銖。
“馬廄”內強迫控制賬戶持有人,Telegram接收指令
警方調查發現,該團夥在羅勇府Ban Chang縣租用度假別墅作為所謂“馬廄”,非法拘禁被誘騙來的“人頭賬戶”持有者。作案人員沒收他們的手機與通訊設備,嚴禁與外界聯繫,並以暴力威脅逼迫其聽從命令。
這些“馬仔”隨後被帶至各大銀行開設賬戶,並通過Telegram接收來自中國境內的遠程指令,參與跨境資金洗錢操作。
多地同步突襲,31人落網
泰國警方於2024年4月8日首次展開突襲行動,攻入羅勇府3處“馬廄”地點,成功抓捕21人。近日,執法行動擴大至北欖府和春武裡府,最終共計抓捕31名涉案人員。所有嫌疑人現已被移送檢方起訴,案件仍在深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