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線上博彩運營商必須獲得由內政部(Secretaría de Gobernación, SEGOB)的“遊戲和抽獎總局”(Dirección General de Juegos y Sorteos, DGJS)頒發的合法許可證才能開展業務。
許可類型
SEGOB通過DGJS頒發不同類型的許可證,根據具體的博彩活動分為幾類:
線上博彩許可證(Online Casino License):適用於提供老虎機、輪盤、紙牌遊戲等機率遊戲的運營商。
體育博彩許可證(Sports Betting License):適用於提供體育賽事和賽馬等博彩服務的運營商。
賓果和彩票許可證(Bingo and Lotteries License):適用於提供線上賓果遊戲或彩票的運營商。
投注許可證(Betting Exchange License):適用於提供玩家對玩家的投注平台,如德州撲克平台。
解讀:如果是跨業務類型的博彩公司,需要同時持有多個許可證。
許可要求
獲得SEGOB合法許可的運營商必須滿足一系列嚴格的條件,包括:
財務穩定性:證明具有足夠的資金來支援運營。
安全措施:確保博彩平台的安全性,防止操縱,並保護客戶的個人資訊。
運營曆史:展示誠信和負責任的運營記錄。
重點,外國運營商特殊准入條款:外國運營商不能直接在墨西哥申請許可證,但可以與持有許可證的墨西哥本地公司合作。比如,Bet365通過與Ganador Azteca的合作,獲得了在墨西哥的運營許可。
許可的有效期
SEGOB頒發的許可證有效期最長可達25年,有些早期發放的許可證有效期甚至可達40年。
稅收制度:
聯邦稅
墨西哥對博彩業徵收聯邦稅,稅率為1%,適用於所有博彩贏利。這意味著所有博彩運營商必須將其總收入的1%繳納給聯邦政府。
州稅
此外,各州對博彩業的稅率在4%至6%之間。這些稅收也基於博彩贏利,並且與聯邦稅獨立徵收。例如,如果某個州的稅率為5%,則運營商需在支付聯邦稅後,再支付總收入的5%給所在州。
總體稅負
結合聯邦稅和州稅,博彩運營商的總體稅負通常在5%到7%之間,具體取決於所在州的稅率。例如,若某運營商在一個稅率為5%的州運營,其總稅負將為聯邦稅1%加上州稅5%,即總收入的6%。
線上博彩的特定稅收
對於線上博彩,除了上述的聯邦稅和州稅,運營商還需繳納16%的增值稅(IVA)。這意味著線上博彩運營商在支付了聯邦稅和州稅後,還需支付其收入的16%作為增值稅。
例子
假設某線上博彩運營商在墨西哥某州的總收入為1000萬比索,該州的州稅率為5%。該運營商需要繳納的稅款如下:
聯邦稅:1000萬比索 × 1% = 10萬比索
州稅:1000萬比索 × 5% = 50萬比索
增值稅:1000萬比索 × 16% = 160萬比索
因此,總體稅負為:10萬比索(聯邦稅) + 50萬比索(州稅) + 160萬比索(增值稅) = 220萬比索,總稅負為22%。
此外,墨西哥有一項減稅措施,博彩運營商可以享受一些稅收減免計劃,允許企業將地方稅最多抵扣聯邦博彩稅的20%。